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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广告业主自行拆除立柱广广告立柱告助力提升城市品质形象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5 1 次浏览

  为规范户外广告牌设置秩序,营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消除年久失修的大型立柱广告牌带来的安全隐患,广告立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局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大型立柱广告牌清拆整治工作。

  前期,我局各执法大队会同镇街对我区大型立柱广告牌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淡水街道、三和街道、平潭镇、永湖镇等镇街的部分大型立柱广告,设立年限久、广告立柱破损程度高、安全隐患大,且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审批期限已过等情况,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对相关立柱广告牌予以拆除。

  前期,我局会同镇街对立柱广告业主多次上门宣传教育、耐心沟通劝导。该项工作得到了部分广告业主积极支持和配合,例如:淡水人民路立交桥的三面式立柱广告牌,其钢构件局部有锈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我局执法一大队会同淡水执法队,与广告业主进行多次会谈沟通,解释说明广告牌拆除的紧迫性与必要性。12月20日,广告立柱上述业主自行对该处立柱广告牌进行拆除,广告立柱我局执法一大队会同淡水执法队到现场对拆除工作进行监督。现场拆除了一个单面面积为36㎡(三面共108㎡)、广告立柱高18m的三面式立柱广告牌,整个拆除过程做到安全有序,广告立柱将施工造成的影响降至更低。

  我区大型立柱广告牌拆除工作正有序进行中,截至目前,我区共拆除10处大型户外立柱广告牌,均为业主主动出资自行拆除,分别为淡水人民路立交桥1处、淡水人民四路天安星河对面1处、淡水河背街深汕高速旁1处、白云六路东门桥头1处、东华大道(壹中心红绿灯)旁1处、淡水人民五路万联广场附近1处、惠南大道永湖段逸泉山庄对面1处、惠南大道永湖段乙湖工业区1处、新圩镇石岗吓358省道与205国道交汇1处、三和御和路路口(三和)1处。

  下来,我局将继续以“消除存量,杜绝新增”为目标,积极推动我区大型立柱广告牌拆除工作,指导、协助镇(街)做好对立柱广告牌业主方的宣传教育,加强对立柱广告牌拆除工作的监督,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为下来全区户外广告设施科学、合理、美观设置奠定基础,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和品质化水平。